淺議刑事訴訟舉證責任 □凌 霄
發布時間:2004-04-05 瀏覽次數:7387
| 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是指司法機關或某些當事人應當收集或提供證據證明應予認定的案件事實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張的責任;否則,將承擔其認定、主張不能成立的危險。具體而言,舉證責任包含三層含義:第一,必須有明確的主張;第二,必須向法庭提供證據;第三,要承擔敗訴的風險。舉證責任不等同于提供證據的責任,提供證據的責任是舉證責任的組成部分,除“提供證據”之外,舉證者還需承擔說服責任,否則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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