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阮某、張某、周某、劉某1、劉某2五人均從事油漆工工作。2021年至2022年期間,五原告受被告何某某雇傭,于鎮江市某工地從事油漆施工。工程結束后,雙方于2022年年底進行結算,被告何某某向五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條,明確載明尚欠五人勞務工資共計96000元,并承諾于2023年4月1日前還清。然而,還款期限屆滿后,被告并未履行支付義務。

五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何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資96000元及逾期利息。

被告何某某辯稱,欠條上的欠款人名字中間為“小”,與本人名字中間的“家”不符,試圖以此否認其還款責任。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五原告為被告提供勞務,被告理應支付相應報酬。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欠條名字中的“小”與被告實際名字中間的“家”是否為同一人。法院審查后指出,原告提交的欠條所載地址與被告戶籍地址一致;訴訟中,被告曾通過實名微信賬戶向原告阮某支付過部分勞務費用;此外,原告提供的通話錄音及被告父親的陳述,均能印證被告何某某就是實際的雇傭者和欠款人。上述證據相互關聯,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認定被告何某某與五原告之間存在勞務關系,其即欠條所載的債務人。

據此,法院判決,被告何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五原告支付勞務費96000元及相應逾期利息。

法官說法

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或個人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與社會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本案中,被告何某某在出具欠條、確認債務后,不僅未能按期履行,反而試圖以欠條簽名與戶籍姓名不完全一致為由逃避責任,這種行為既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也觸犯了法律底線。

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綜合審查全部證據,透過現象看本質。若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勞務關系和欠款事實,即便債務人在書寫憑據時有所“花樣”,也無法逃脫其應負的法律責任。本案的判決,清晰地表明了司法審判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堅決保護,以及對不誠信行為的否定態度。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系社會經濟秩序的基石。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都必須恪守承諾,尊重勞動者的汗水與付出。任何試圖通過“小聰明”規避債務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此案也提醒廣大勞動者,在提供勞務時,要注意保留好相關證據,勇于并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共同守護公平誠信的勞動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