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志華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泰州 發布時間:2025-12-11 瀏覽次數:193
罪犯李志華,男,1965年6月6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戶籍地江蘇省泰州市。
本院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4)蘇1203刑初156號刑事判決。罪犯李志華以腎功能不全為由申請監外執行。
現本院將罪犯李志華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間,如對本案有異議,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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