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朱林田暫予監外執行案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揚州(儀征) 發布時間:2025-12-08 瀏覽次數:196
罪犯朱林田,男,1971年5月7日生,居民身份證號321081197105077211,漢族,小學文化,無業,住儀征市真州鎮先進村中徐組(戶籍地儀征市真州鎮三八村山南組14-2號)。因犯盜竊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判決生效后,朱林田以其患有肝硬化、肝癌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根據《人民法院辦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工作規程》第16條之規定,現予公示,并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限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1日。
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儀征市大慶北路138號,儀征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聯系人:孫法官,電話:0514-8939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