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與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通過執行聯動機制,在6小時內成功控制一名“玩失蹤”的被執行人,促使案件迅速執結,有效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該案系一起租賃合同糾紛。被執行人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王某隱匿行蹤、拒不配合。2025年11月27日深夜,連云港開發區法院接到王某現身南京的線索后,立即啟動異地協作機制,請求鼓樓區法院協助控制。次日凌晨,鼓樓區法院干警迅速出動,成功找到王某。

考慮到案件標的額較小,連云港開發區法院執行法官通過電話對王某進行線上警示與勸導,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經過釋法明理,王某當場通過手機銀行付清全部欠款,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此次執行僅用時不到6小時,彰顯了執行聯動機制的高效性與威懾力。兩地法院通過線上溝通、異地協作,實現了對被執行人快速精準控制,為小標的額異地執行案件提供了新思路,也是江蘇法院“查人控車”專項行動的生動實踐。

連云港開發區法院將繼續深化與兄弟法院的協作,保持打擊拒執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將勝訴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