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壇法院)罪犯姜凡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常州 發布時間:2025-12-01 瀏覽次數:347
罪犯姜凡,女,1998年1月25日出生,漢族,河南襄城人,初中文化,無業,住河南省商水縣。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3年8月25日被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2025)蘇0413刑初136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罪犯姜凡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四千元。罪犯姜凡曾因懷孕被本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后罪犯姜凡于2025年11月21日生育,現其以哺乳自己的嬰兒為由繼續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經審查擬決定對罪犯姜凡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朱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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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