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真逃債?法律利劍斬斷“逃債”迷夢
作者: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 吳昀翰 發布時間:2025-11-26 瀏覽次數:503
2025年11月21日,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了一起李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案件。
該案中,被執行人李某某因一起債務糾紛被法院依法判決承擔還款責任。判決生效后,面對明確的法律義務,李某某并未思考如何積極履行,反而動起了“歪心思”。為達到隱匿財產、對抗執行的目的,他與妻子合謀,上演了一出“假離婚”的戲碼。二人在法院調解離婚,后私下達成補充協議,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的房產,無償“凈身出戶”式地轉移至其妻子一人名下所有。李某某自認為此舉天衣無縫,企圖制造自己“一無所有”的假象。且在案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李某某與申請人劉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未按和解協議履行,便避而不見,電話不接,人也找不到,以假和解規避執行,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在推進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發現李某某在判決生效后的短期內,辦理離婚手續并轉移房產的異常行為。經深入調查,固定相關證據并移交公安機關偵辦。經公安機關偵查,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李某某償還全部債務及利息。法院經審理后認定,李某某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故意以離婚轉移財產這種合法形式掩蓋其拒不執行的非法目的,屬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情節嚴重”的情形,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更公然挑戰了司法裁判的權威與尊嚴。
最終,李某某被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李某某在法庭宣判后后悔不已。這沉重的代價為所有試圖通過不法手段逃避履行法律義務的“老賴”敲響了警鐘。
法官提醒:守信是美德,守法是底線。試圖通過“假離婚”惡意轉移資產方式規避、抗拒執行的行為,不是“小聰明”“鉆空子”,而是違法犯罪!被執行人切莫心存僥幸,企圖以“金蟬脫殼”之計逃避債務,最終換來的絕非“一身輕松”,而是更為沉重的刑事處罰。唯有主動、自覺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才是正道坦途。全社會也應共同維護誠信體系,捍衛法律尊嚴,讓公平正義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得到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