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黃計夫犯故意傷害罪,我院于2025年4月3日做出2024)蘇0324刑初850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以罪犯黃計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黃繼陳、王金華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五萬九千四百九十八元四角現罪犯黃計夫以其患有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陳舊性心肌梗死、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壓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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